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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 术

黄帝陵基金会编


  【经史】
  《国语》卷一《周语上》
  六代之乐,谓黄帝曰云门,尧曰咸池,舜曰箫韶,禹曰大夏,殷曰大濩,周曰大武也。
  《史记》卷二十四《乐书第二》
  “咸池,备也。”集解:郑玄曰:“黄帝所作乐名,尧增修而用之。”
  《汉书》卷二十一《律历志第一上》
  律以统气类物,一曰黄钟,二曰太族,三曰姑冼,四曰蕤宾,五曰夷则,六曰亡射。吕以旅阳宣气,一曰林钟,二曰南吕,三曰应钟,四曰大吕,五曰夹钟,六曰中吕。有三统之义焉。其传曰,黄帝之所作也。黄帝使泠纶,自大夏之西,昆仑之阴,取竹之解谷,生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。制十二筩以听凤之鸣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比黄钟之宫,而皆可以生之,是为律本。至治之世,天地之气合以生风;天地之风气正,十二律定。
  《汉书》卷二十二《礼乐志第二》
  《易》曰:“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”昔黄帝作《咸池》,颛顼作《六茎》,帝喾作《五英》,尧作《大章》,舜作《招》,禹作《夏》,汤作《濩》,武王作《武》,周公作《勺》。《勺》,言能勺先祖之道也。《武》,言以功定天下也。《濩》,言救民也。《夏》,大承二帝也。《招》,继尧也。《大章》,章之也。《五英》,英华茂也。《六茎》,及根茎也。咸池,备矣。
  〔晋平公〕问曰:“音无此最悲乎?”师旷曰:“有。昔者黄帝以大合鬼神,今君德义薄,不足以听之,听之将败。”
  《纬书集成·易编·易纬是类谋》
  圣人兴起,不知姓名,当吹律听声以别其姓。黄帝吹律以定姓是也。
  《纬书集成·乐编·乐动声仪》
  黄帝乐曰《咸池》,帝喾乐曰《六英》。
  《纬书集成·乐编·乐稽耀嘉》
  用声和乐于中郊,为黄帝之气,后土之音,歌《黄裳》、《从容》,致和散灵。
  《纬书集成·乐编·乐叶图徽》
  黄帝乐曰《咸池》。
  《咸池》,五车天关也。
  《纬书集成·乐编·乐纬》
  黄帝之乐曰《咸池》,颛顼之乐曰《六茎》,帝喾之乐曰《五英》,尧曰《大章》,舜曰《箫韶》,禹曰《大夏》,殷曰《大护》,周曰《勺》,又曰《大武》。
  《前汉纪·孝惠皇帝纪卷第五》
  故先王制雅颂之声,本之情性,稽之度数,制之礼仪,合生气之和,导五常之性,使之阳而不散,阴而不夺,刚气不怒,柔气不慑,四畅于中而发于外,各安其位而不相夺,足以感动民之善心,不使邪气得袭焉,是先王立礼乐之方也。黄帝作《咸池》,颛顼作《六茎》,帝喾作《五英》,尧作《大章》,舜作《大韶》,禹作《大夏》,汤作《大濩》,武王作《大武》,周公作《勺》。《咸池》,备矣。《六茎》,泽及根茎也。《五英》,茂也。《大章》,章之也。《韶》,继也。《夏》,大也。《濩》,救也。《武》言以武功定天下,《勺》言酌先王之道。自夏以往,其流不可得闻也。
  《汉志》
  帝使伶伦取竹谷,以为黄钟之宫,制十二桶,写凤之鸣。雄鸣六,雌亦六,此清宫也。后隋朝人毛爽说,黄帝听凤鸣于阿阁之下,始造十二律。
  《晋书》卷一六《志第六·律历志上》
  传云“十二律,黄帝之所作也。使伶伦自大夏之西,乃之昆仑之阴,取竹之嶰谷生,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,曰含少。次制十二竹筒,写凤之鸣,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以比黄钟之宫,皆可以生之以定律吕。则律之始造,以竹为管,取其自然圆虚也”。又云“黄帝作律,以玉为管,长尺,六孔,为十二月音。至舜时,西王母献昭华之琯,以玉为之”。及汉章帝时,零陵文学奚景,于泠道舜祠下,得白玉琯。……
  《晋书》卷二二《志第十二·乐下》
  农瑟羲琴,倕钟和磬,达灵成性,象物昭功,出此言之,其来自远。……昔黄帝作《云门》,尧作《咸池》,舜作《大韶》,禹作《大夏》,殷作《大濩》,周作《大武》,所谓因前王之礼,设俯仰之容,和顺积中,英华发外。
  《宋书》卷十九《志第九·乐一》
  《易》曰:“先王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”自黄帝至于三代,名称不同。
  凡音乐以舞为主,自黄帝《云门》以下,至于周《大武》,皆太庙舞名也。
  黄帝、帝尧之世,王化下洽,民乐无事,故因击壤之欢,庆云之瑞,民因以作哥。
  钟者,《世本》云“黄帝工人垂所造”。……
  鼓吹,盖短箫铙哥。蔡邕曰:“军乐也,黄帝岐伯所作,以扬德建武,劝士讽敌也。”
  《魏书》卷一○七《律历志上》
  ……昔黄帝采竹昆仑之阴,听凤岐阳之下,断自然之物,写自然之音。音既协矣,黄钟以立;数既生矣,气亦徵之。于是乎备数、和声、审度、嘉量、权衡之用,皆出于兹矣。三古所共行,百王不能易。
  《魏书》卷一○九《乐志五》
  气质初分,声形立矣。……轩辕桴阮瑜主管,定小一之律,以成《咸池》之美,次以《六茎》、《五英》、《大章》、《韶》、《夏》、《护》、《武》之属,圣人所以移风易俗也。
  窃惟古先哲王制礼作乐,各有所称:黄帝有《咸池》之乐,颛顼作《承云》之舞,《大章》、《大韶》尧舜之异名,《大夏》、《大濩》禹汤之殊称,周言《大武》,秦曰《寿人》。
  夫乐所以乘灵通化,舞所以象物昭功,金石播其风声,丝竹申其歌咏。郊天祠地之道,虽百世而可知;奉神育民之理,经千载而不昧。是以黄帝作《咸池》之乐,颛顼有《承云》之舞,尧为《大章》,舜则《大韶》,禹为《大夏》,汤为《大濩》,周曰《大武》,秦曰《寿人》,汉为《大予》,魏名《大钧》,晋曰《正德》。虽三统互变,五运代降,莫不述作相因,徽号殊别者也。
  《隋书》卷十三《志第八·音乐上》
  ……圣人造乐,导迎和气,恶情屏退,善心兴起。伊耆有苇籥之音,伏羲有网罟之咏,葛天八阕,神农五弦,事与功偕,其来已尚。黄帝乐曰《咸池》,帝喾曰《六英》,帝颛顼曰《五茎》,帝尧曰《大章》,帝舜曰《箫韶》,禹曰《大夏》,殷汤曰《护》,武王曰《武》,周公曰《勺》。……汉明帝时,乐有四品:……其四曰短箫铙歌乐,军中之所用焉。黄帝时,岐伯所造,以建武扬德,风敌励兵.则《周官》所谓“王师大捷,则令凯歌”者也。
  恭帝元年,平荆州,大获梁氏乐器,以属有司。及建六官,乃诏曰:“六乐尚矣,其声歌之节,舞蹈之容,寂寥已绝,不可得而详也。但方行古人之事,可不本于兹乎?自宜依准,制其歌舞,祀五帝日月星辰。”于是有司详定:郊庙祀五帝日月星辰,用黄帝乐,歌《大吕》,舞《云门》。祭九州、社稷、水旱雩禜,用唐尧乐,歌《应钟》,舞《大咸》。祀四望,飨诸侯,用虞舜乐,歌《南昌》,舞《大韶》。
  金之属二:一曰镈钟,每钟悬一簨虡,各应律吕之音,即黄帝所命伶伦铸十二钟,和五音者也。
  《隋书》卷十六《志第十一·律历上》
  传称黄帝命伶伦断竹,长三寸九分,而吹以为黄钟之宫,曰含少,次制十二管,以听凤鸣,以别十二律,比雌雄之声,以分律吕。上下相生,因黄钟为始。……
  臣爽按,黄帝遣伶伦氏取竹于嶰谷,听凤阿阁之下,始造十二律焉。乃致天地气应,是则数之始也。阳管为律,阴管为吕,其气以候四时,其数以纪万物,云隶首作数,盖律之本也。
  《旧唐书》卷二十八《志第八·音乐一》
  鼓吹之作,本为军容,昔黄帝涿鹿有功,以为警卫。故鼓曲有《灵夔吼》、《雕鹗争》、《石坠崖》、《壮士怒》之类。
  《旧唐书》卷二十九《志第九·音乐二》
  钟,黄帝之工垂所造。钟,种也,立秋之音,万物种成也。大曰鎛,鎛亦大钟也。《尔雅》谓之镛。小而编之曰编钟,中曰剽,小曰栈。錞于,圆如碓头,大上小下,县以笼床,芒渼将之以和鼓。
  《新唐书》卷一百一十三《唐张列传》
  黄帝战涿鹿,以为警卫,故曲有《灵夔吼》、《雕鹗争》、《石坠崖》、《壮士怒》之类。
  《通典》卷一百四十三
  先王通于伦理,以候气之管为乐声之均,吹建子之律,以子为黄钟,十一月之辰名子。子者,孳也,阳气至此更孳益而生,故谓之子也。律,法也。隶首作数,《博物志》曰:“隶首,黄帝臣。”一说隶首,算法者。大挠作甲子,《吕氏春秋》曰:“黄帝师大挠:”又《博物志》曰:“容成氏造历,黄帝臣也。”夫推历生律制器,规圆矩方,权衡平准。度长短者,不失毫厘。量多少者,不失圭撮。权轻重者,不失黍累。纪于一,协于十,长于百,大于千,广于万,故一十百千万可得而综也。且为大吕,十二月之辰名丑。……
  伏羲氏作易,纪阳气之初,以为律法。建日冬至之声,以黄钟为宫,太蔟为商,姑洗为角,林钟为徵,南吕为羽,应钟为变宫,蕤宾为变徵。此声气之元,五音之正也。……《汉书》云:“黄帝使伶伦,自大夏之西,至昆仑之阴,取竹生于嶰谷其窍厚薄均者,断两节之间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。因制十二管,吹以准凤鸣,而定律吕之音。”
  《通典》卷一百四十六
  鼓吹者,盖短箫铙歌;蔡邕曰:“军乐也,黄帝岐伯所作,以扬德建武,劝士讽敌也。”《周官》曰:“师有功则凯乐。”左传晋文公胜楚,振旅,凯而入。
  《宋史》卷六十八《志第二十一·律历一》
  昔黄帝作律吕,以调阴阳之声,以候天地之气。
  《宋史》卷八十一《志第三十四·律历十四》
  然由律生吕,数十有二、止矣;京氏演为六十,钱乐之广为三百六十,则与黄帝之说悖矣。……然由黄钟迄于壮进百有五十,则三分损一焉以下生;由依行迄于亿兆二百有九,则三分益一焉以上生;惟安运为终而不生。其言与黄帝之法大相抵牾。……
  《宋史》卷一百二十六《志第七十九·乐一》
  景祐元年八月,判太常寺燕肃等上言:“……昔轩辕氏命伶伦截竹为律,后令神瞽协其中声,然后声应凤鸣,而管之参差亦如凤翅。……”乃诏于锡庆院铸之。既成,奏御。
  《宋史》卷一百二十八《志第八十一·乐三》
  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《咸池》,其乐曰《大卷》,三三而九,乃为黄钟之律。禹效黄帝之法,以声为律,以身为度,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,谓之君指,裁为宫声之管;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,谓之臣指,裁为商声之管;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,谓之物指,裁为羽声之管。第二指为民、为角,大指为事、为征,民与事,君臣治之,以物养之,故不用为裁管之法。得三指合之为九寸,即黄钟之律定矣。黄钟定,余律从而生焉。
  《宋史》卷一百二十九《志第八十二·乐四》
  汉津曰:“黄帝、夏禹之法,简捷径直,得于自然,故善作乐者以声为本。若得其声,则形数、制度当自我出。今以帝指为律,正声之律十二,中声之律十二,清声凡四,共二十有八”云。
  景钟乃乐之祖,而非常用之乐也。黄帝五钟,一曰景钟。景,大也。钟,四方之声,以象厥成。……
  《宋史》卷一百四十《志第九十三·乐十五》
  鼓吹者,军乐也。昔黄帝涿鹿有功,命岐伯作凯歌,以建威武、扬德风、厉士讽敌。其曲有《灵夔竞》、《雕鹗争》、《石坠崖》、《壮士怒》之名,《周官》所谓“师有功则凯歌”者也。
  《旧五代史》卷一百四十五《志七·乐志下》
  夫乐作于人心,成声于物,声气既和,反感于人心者也。所假之物,大小有数。九者,成数也,是以黄帝吹九寸之管,得黄钟之声,为乐之端也。
  《资治通鉴》卷第二百九十四
  昔黄帝吹九寸之管,得黄钟正声,半之为清声,倍之为缓声,三分损益之以生十二律。十二律旋相为宫以生七调,为一均。凡十二均、八十四调而大备。
  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八十八
  刘昺引蜀方士魏汉津见帝,献乐,议言:“伏羲以一寸之器名为含微,其乐曰扶桑;女娲以二寸之器名为苇籥,其乐曰光乐;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池,其乐曰大卷。三三而九,为黄钟之律,后世因之,至唐、虞未尝易。洪水之变,乐器漂荡,禹效黄帝之法,以声为律,以身为度,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,谓之君指,裁为宫声之管;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,谓之臣指,裁为商声之管;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,谓之物指,裁为羽声之管。第二种为民,为角;大指为事,为徵。民与事,君臣治之,以物养之,故不用为裁管之法。得三指,合之为九寸,即黄钟之律定矣。黄钟定,余律从而生焉。”
  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二十
  又言:“臣等看详大地之德至大,故主用文舞以祀。周礼曰:‘舞云门以祀天神,舞咸池以祭地示。’又曰:‘云门之舞,冬日至,于地上之圜丘奏之;咸池之舞,夏日至,于泽中之方丘奏之。’云门则黄帝乐,咸池则尧乐,皆所谓文舞也。”
  《通鉴外纪》卷一
  伶伦自大夏之西,阮隃之阴,取竹于嶰谿之谷,以生空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。制十二筒,以听凤凰之鸣,而别十二律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以比黄钟之宫。生六律六吕,候气之应,以立宫商之声。冶阴阳之气,节四时之度,推律历之数,起消息,正闰余。作五声以正五钟,五官以正人位。又命伶伦与荣猿铸十二钟,以和五音。以仲春之月,乙卯之日,日在奎,始奏之,命曰《咸池》。
  《通志》卷一
  伶伦制十二律:自大夏之西,阮隃之阴,取竹于嶰谿之谷,以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而吹之,长三寸九分,以为黄钟之宫,制十二筒,听凤凰之鸟,而别十二律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叶黄钟之宫,是生六律六吕,候气之虎,以正五声,实历数、权衡、度量所由生也。又命荣猿与伶伦铸十二钟,以和五音,仲春之月,辰在乙卯,日在奎,始奏之,命曰《咸池》,亦曰《大咸》。
  《黄帝内传》
  玄女请〔黄〕帝制角二十四,以警象;请〔黄〕帝铸钲、铙,以拟雹之声。
  《皇王大纪》卷一
  命〔伶〕伦氏访大夏之四,昆仑之阴,取嶰谿之竹,空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而吹之,中黄钟之宫。于是十二龠,以听凤凰之鸣,其雄声六,雌声亦六,故黄钟之宫,声发于自然,为十二律之本。其长九寸,实秬黍其中,容秬黍一千二十五,是故度起于黄钟之长,量起于黄钟之虚,衡起于黄钟之重。……
  是故度律均钟,纪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。阴阳相扶,同类娶妻,隔八生子。黄钟天统,乾之初九,始于子,十一月也。黄钟生林钟,林钟地统,坤之初六,位于未,六月也。林钟生太簇,太簇人统,乾之九二,位于寅,正月也。太簇生南吕,南吕坤之六二,位于酉,八月也。南吕生姑洗,姑洗乾之九三,位于辰,三月也。姑洗生应钟,应钟坤之六三,位于亥,十月也。应钟生蕤宾,蕤宾乾之九四,位于午,五月也。蕤宾生大吕,大吕坤之六四,位于丑,十二月也。大吕生夷则,夷则乾之九五,位于申,七月也。夷则生夹钟,夹钟坤之六五,位于卯,二月也。夹钟生无射,无射乾之上九,位于戌,九月也。无射生仲吕,仲吕坤之上六,位于巳,四月也。阳为六律,阴为六吕。自子至巳为阳律,阳吕皆下生,自午至亥为阴律,阴吕皆上生。正生者三分损一,上生者三分益—。制是十二筒,黄钟九寸,林钟六寸,太簇八寸,以候天地之气,是为三律。其他咸不全寸,有余分焉。子为天正,中男之所也;丑为地正。少男之所也;寅为人正,长男之所也。圣人明三正以正始,则天下之理得矣。
  轩辕命荣猨氏铸是十二钟,大不出钧,重不过石,合阴阳之和。播之于五音,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;文之以八声,金、石、土、革、丝、木、匏、竹。大不逾宫,细不过羽。器重者从细,轻者从大。是故钟尚羽,磬尚角,琴瑟尚宫,笙箫利徵,*(左革右兆)鼓柷敔一声,细钧有钟,无鎛无钟。声以和乐,律以平声,金石以动之,丝竹以行之,诗以道之,歌以咏之,匏以宣之,瓦以赞之,革木以节之。而行八风。声应相保而和,细大不逾而平。命曰《云门》、《大卷乐》。
  《路史》卷十四《后纪五·疏仡纪·黄帝纪上》
  ……伶伦造律,采嶰谿之篁,断篁间三寸九分,为黄钟之宫,〔曰〕“含少”。制十有二筒,以之阮隃之下,听凤之鸣,以定其雌[雄]。……
  ……受祥金隐耀,神钟九乳,神光玉声于赤城,乃本阴阳、审风声。命荣猿铸十二钟,以协月筒,以诏英韶。调政之缓急,分五声以正五钟,令其五钟以定五音。伶伦造声,以谐八音。五音调以立天时,八音交以正人位。人天调而天地之美生矣。命大容作承云之乐,是为《云门》、《大卷》,著之椌楬以道其和。中阳之月,乙卯之辰,日在奎而奏之。弛张合施,动静丽节,是故翕纯*(左白右敫)绎声而听严,五降之后,而不弹矣,令曰《咸池》。
  《轩辕黄帝传》
  帝即使伶伦往大夏之西,阮隃之谿,昆仑之阴嶰谷。采钟龙之竹,取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七寸七分,吹之为黄钟之音,以本至理之代天地之风气,所谓黄帝能理日月之行,调阴阳之气,为十二律吕,雌雄各六也。
  帝以伐叛之功,始令岐伯作军乐鼓吹,谓之箫铙歌,以为军之警卫。《棡鼓曲》、《灵夔吼》、《雕鹗争》、《石坠崖》、《壮士怒》、《元云》、《朱鹭》等曲,所以扬武德也,谓之凯歌。
  容成子者,得道知声律,女娲之后,初为黄帝造律历,元起丁亥。至此时,造笙以象凤鸣。素女于广都来,教帝以鼓五十弦瑟,黄帝损之为二十五弦瑟,弦长七寸二:伏羲置琴,女娲和之。黄帝之琴名号钟,作清角之弄。帝始制七情,行十义。君仁、臣忠、父慈、子孝、兄良、弟悌、夫义、妇听、长惠、幼顺,十义也。帝制礼作乐之始也。东海有度索山,山有神荼郁垒,能御凶鬼。帝制驱傩之礼以象之。帝以容成子为乐师,帝作《云门》、《大卷》、《咸池》之乐,乃张乐于洞庭之野北门,曰:“其奏也,阴阳以之和,日月以之明,和风俗也。”
  《文献通考》卷一三一《乐考四》
  黄帝使伶伦取竹于嶰谿之谷,断两节间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:制十二筒,以听凤凰之鸣,其雄鸣六,雌鸣六。
  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,昆仑之阴,取竹于嶰谿之谷,以生空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。制十二筒,以听凤凰之鸣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以比黄钟之宫,而皆可以生之。故曰黄钟,律吕之本。其雄鸣者为六律,曰黄钟、太簇、姑洗、蕤宾、夷则、无射;其雌鸣者为六吕、曰大吕、夹钟、中吕、林钟、南吕、应钟。于是文之以五声,曰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;播之以八音,曰金、石、土、革、丝、木、匏、竹。而大乐和矣。
  《文献通考》卷一三八《乐考十一》
  竹律:……上古圣人本阴阳,别风声,审清浊,铸金作钟,主十二月之声,效升降之气,立和适之音。然钟难分别,又截竹为管,谓之律者,声之清浊,率法以长短为制故也。黄帝以听为主,远取诸物也;夏禹以声为之,近取诸身也。
  双角:书记所不载。或云羌胡,以惊中国马。马融又云出吴越谷间。黄帝会群臣于泰山,作清角之音,似两凤双鸣,二龙齐吟,丹蛇绕首,雄虹带天,横吹双角之实,不过如此。《乐录》亦云:蚩尤氏率魍魉与黄帝战于涿鹿之野,黄帝乃命吹角为龙吟以御之。
  凤鸣笛:昔黄帝使伶伦采于嶰谷,以为律;斩竹于昆溪,以为笛。或吹之以作凤鸣,或法之以作龙吟。
  《文献通考》卷一四四《乐考十七》
  《云门》、《大卷》郑注:黄帝乐曰《云门》、《大卷》。黄帝能成名万物,以明民共财,言其德如云之所出,民得以有族类也。
  《文献通考》卷一四七《乐考二十》
  鼓吹:蔡邕曰:军乐也。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,劝士讽敌也。
  【子集】
  《管子》卷一四《五行第四十一》
  黄帝以其缓急作五声,从政五钟。令其五种:一曰青钟大音,二曰赤钟重心,三曰黄钟洒光,四曰景钟昧其明,五曰黑钟隐基常。五声既调,然后作立五行以正天时,五官以正人位,人与天调,然后天地之美生。
  《庄子》卷五下《天运第十四》
  北门成问于黄帝曰:“帝张《咸池》之乐于洞庭之野,吾始闻之惧,复闻之怠,卒闻之而惑,荡荡默默,乃不自得。”帝曰:“汝殆其然哉!吾奏之以人,征之以天,行之以礼义,建之以大清。夫至乐者,先应之以人事,顺之以天理,行之以五德,应之以自然。然后调理四时,太和万物。四时迭起,万物循生。一盛一衰,文武伦经。一清一浊,阴阳调和,流光其声。蛰虫始作,吾惊之以雷霆。其卒无尾,其始无首。一死一生.一偾一起,所常无穷,而一不可待。汝故惧也。吾又奏之以阴阳之和,烛之以日月之明。其声能短能长,能柔能刚,变化齐一,不主故常。在谷满谷,在坑满坑。涂〈郤〉守神,以物为量。其声挥绰,其名高明。是故鬼神守其幽,日月星辰行其纪。吾止之于有穷,流之于无止。子欲虑之而不能知也,望之而不能见也,逐之而不能及也,傥然立于四虚之道,倚于槁梧而吟。目知穷乎所欲见,力屈乎所欲逐,吾既不及,已夫!形充空虚,乃至委蛇。汝委蛇,故怠。吾又奏之以无怠之声,调之以自然之命。故若混逐丛生。林乐而无形,布挥而不曳,幽昏而无声。动于无方,居于窈冥,或谓之死,或谓之生;或谓之实,或谓之荣。行流散徙,不主常声。世疑之,稽于圣人。圣也者,达于情而遂于命也。天机不张,而五官皆备。此之谓天乐,无言而心说。故有焱氏为之颂曰:‘听之不闻其声,视之不见其形,充满天地,苞裹六极。’汝欲听之而无接焉,而故惑也。乐也者,始于惧,惧故祟;吾又次之以怠,怠故遁;卒之于惑,惑故愚;愚故道,道可载而与之俱也。”
  《庄子》卷十下《天下第三十三》
  黄帝有《咸池》,尧有《大章》,舜有《大韶》,禹有《大夏》,汤有《大濩》,文王有辟雍之乐,武王、周公作《武》。
  《韩非子》第十篇《十过第十》
  昔者卫灵公将之晋,至濮水之上,税车而放马,设舍以宿。夜分,而闻鼓新声者而说之。他人问左右,尽报弗闻。乃召师涓而告之,曰:“有鼓新声者,使人问左右,尽报弗闻。其状似鬼神,子为我听而写之。”师涓曰:“诺。”因静坐抚琴而写之。师涓明日报曰:“臣得之矣,而未习也,请复一宿习之。”灵公曰:“诺。”因复留宿。明日而习之,遂去之晋。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。酒酣,灵公起,曰:“有新声,愿请以示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乃召师涓,令坐师旷之旁,援琴鼓之。未终,师旷抚止之,曰:“此亡国之声,不可遂也。”平公曰:“此道奚出?”师旷曰:“此师延之所作,与纣为靡靡之也。及武王伐纣,师延东走,至于濮水而自投。故闻此声者,必于濮水之上。先闻此声者,其国必削,不可遂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所好者,音也,子其使遂之。”师涓鼓动究之。平公问师旷曰:“此所谓何声也?”师旷曰:“此所谓清商也。”公曰:“清商固最悲乎?”师旷曰:“不如清徵。”公曰:“清微可得而闻乎?”师旷曰:“不可。古之听清徵者,皆有德义之君也。今吾君德薄,不足以听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之所好者,音也,愿试听之。”师旷不得已,援琴而鼓。奏之,有玄鹤二八,道南方来,集于郎门之垝。再奏之,而列。三奏之,延颈而鸣,舒翼而舞,音中宫商之声,声闻于天。平公大说,坐者皆喜。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,反坐而问曰:“音莫悲于清徵乎?”师旷曰:“不如清角。”平公曰:“清角可得而闻乎?”师旷曰:“不可。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,驾象车而六蛟龙,毕方并鎋,蚩尤居前,风伯进扫,雨师洒道,虎狼在前,鬼神在后,腾蛇伏地,凤凰覆上,大合鬼神,作为清角。今吾君德薄,不足听之。听之,将恐有败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老矣,所好者音也,愿遂听之。”师旷不得已而鼓之。一奏之,有玄云从西北方起。再奏之,大风至,大雨随之,裂帷幕,破俎豆,隳廊瓦。坐者散走,平公恐惧伏于廊室之间。晋国大旱,赤地三年。平公之身遂癃病。故曰:不务听治,而好五音不已,则穷身之事也。
  《吕氏春秋》卷五《古乐》
 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。伶伦自大夏之西,乃之阮隃之阴,取竹于嶰谿之谷,以生空窍厚钧者,断两节间,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,吹曰“舍少”。次制十二筒,以之阮隃之下,听凤凰之鸣,以别十二律。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以比黄钟之宫,适合。黄钟之宫,皆可以生之,故曰黄钟之宫,律吕之本。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,以和五音,以施英韶,以仲春之月,乙卯之日,日在奎,始奏之,命之曰《咸池》。
  《说苑》卷十九《修文》
  黄帝诏伶伦作为音律,伶伦自大夏之西,乃之昆仑之阴,取竹于嶰谷,以生窍厚薄均者,断两节间,其长九寸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,曰“含少”。次制十二管,以昆仑之下,听凤之鸣,以别十二律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以比黄钟之宫,适合黄钟之宫,皆可生之,而律之本也。故曰黄钟微而均,鲜全而不伤,其为宫独尊,象大圣之德,可以明至贤之功,故奉而荐之于宗庙,以歌迎功德,世世不忘。是故黄钟生林钟,林钟生大吕,大吕生夷则,夷则生太簇,太簇生南吕,南吕生夹钟,夹钟生无射,无射生姑洗,姑冼生应钟,应钟生蕤宾。
  《白虎通义》卷第二《礼乐》
  黄帝乐曰《咸池》……黄帝曰《咸池》者,言大施天下之道而行之。天之所生,地之所载,咸蒙德施也。
  《论衡》卷十六《乱龙篇》
  ……上古之人,有神荼、郁垒者,昆弟二人,性能执鬼,居东海度朔山上,立桃树下,简阅百鬼。鬼无道理,妄为人祸,荼与郁垒缚以卢(芦)索,执以食虎。故今县官斩桃为人,立之户侧;画虎之形,著之门阑。夫桃人,非荼、郁垒也;画虎,非食鬼之虎也,刻画效象,冀以御凶。……
  《论衡》卷二十二《订鬼篇》
  引《山海经》〔今本无〕云:“沧海之中,有度朔之山,上有大桃木,其屈蟠三千里,其枝闲东北曰鬼门,万鬼所出入也。上有二神人,一曰神荼,一曰郁垒,主阅领万鬼,恶害之鬼,执以苇索,而以食虎。于是黄帝乃作礼,以时驱之,立大桃人,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,悬苇索以御凶。”……
  《风俗通义》《声音第六》
  昔皇〔黄〕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,昆仑之阴,取竹于嶰谷,生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管。制十二筒,以听凤之鸣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为六。天地之风气正,而十二律定,五声于是乎生,八音于是乎出。
  瑟:……《黄帝书》: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,帝禁不止,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。《春秋》: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徵之音……问曰:“音莫悲于清徵乎?”师旷曰:“不如清角。”平公曰:“清角可得闻乎?”师旷曰:“不可。昔黄帝驾象车交龙,毕方并辖,蚩尤居前,风伯进扫,雨师洒道,虎狼在后,虫蛇伏地,大合鬼神于太山之上,作为清角。”……
  《独断》卷上
  五帝三代乐之别名:黄帝曰《云门》,颛顼曰《六茎》。
  《帝王世纪·自皇古至五帝第一》
  黄帝损庖羲之瑟,为二十五弦,长七尺二寸。
  黄帝使伶伦于大夏之西,昆仑之阴,取竹解谷,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,吹之以为黄钟之管,以象凤鸣,雌雄各六,以定律吕,以分星次。
  《古今注》卷中《音乐》
  短箫铙歌,军乐也。黄帝使岐伯所作也。所以建武扬盛世德,风劝战士也。
  《拾遗记》卷二《殷汤》
  师延者,殷之乐人也……在轩辕之世,为司乐之官……当轩辕之时,年已数百岁,听众国乐声,以审兴亡之兆。
  《中华古今注》卷下
  箫铙歌,军乐也,黄帝岐伯所作,以建武扬德,风动战士也。《周礼》所谓“王大献则令凯乐歌”也。
  《太平御览》卷五七九《乐部一七·琴下》
  《大周正乐》曰:清角,黄帝之琴,鸣廉修营蓝胁自鸣空中,号钟齐。
  《云笈七签》卷一百
  〔黄〕帝即使伶伦往大夏之西(大夏国在西,去长安万里),阮榆之溪,昆仑之阴嶰谷,采钟龙之竹,取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,间三寸七分,吹之为黄钟之宫(十一月律为黄钟,谓冬至一阳生,万物之始也),以本至理之代天地之风气。所谓黄帝能理日月之行,调阴阳之气,为十二律吕,雄雌各六也(《晋书》云,律管长尺,六孔,十二月之音。禀之以竹,取自然圆虚也;以玉,取坚贞温润也)。
  〔黄帝〕有臣史王始造画。
  〔黄〕帝以伐叛之功,始令岐伯作军乐鼓吹,谓之箫铙歌,以为军之警卫。《鼓曲》、《灵夔吼》、《雕鹗争》、《石坠崖》、《壮士怒》、《玄云》、《朱鹭》等曲,所以扬武德也,谓之凯歌(《六典》曰:汉时张骞得之于西域,凡八曲,军乐之遗音,箫,笳也,金铙如铃而无舌,有柄,执之以止鼓也)。
  容成子,有道知律者,女娲之后。初为黄帝造律历,元起辛卯,至此时,造笙以象凤鸣。素女于广都来,教帝以鼓五十弦瑟(《古史考》曰琴,则非也)。黄帝损之为二十五弦,其瑟长七尺二寸。伏羲置琴,女娲和之。黄帝之琴名号钟,作清角之弄。……帝以容成子为乐师,帝作《云门》、《大卷》、《咸池》之乐。乃张乐于洞庭之野。北门成曰:其奏也,阴阳以之和,日月以之明,和风俗也(唐至德二年,洞庭侧有人穿地得古钟,有占篆文,黄帝时乐器也。永泰二年,巴陵令康通中得采药人石季德,于洞庭乡采药,得古钟,上有篆。岳州刺史李萼进之。可明《庄子》所谓黄帝于洞庭张乐,诚不妄者也)。
  黄帝将会神灵于西山之上,乃驾象车六交龙,毕方并辖,蚩尤居前(蚩尤旗也)。风伯进扫,雨师洒道,凤凰覆上,乃到山大合鬼神。帝以号钟之琴,奏清角之音(师旷善于琴,晋平公强清奏角异,师旷不得已,一奏云从西北起,再奏大风起、大雨作,平公惧而成疾焉)。
  《初学记》卷九
  引《归藏·启筮》云:黄帝杀之〔蚩尤〕于青丘,作《棡鼓之曲》十章:一曰“惊雷震”,二曰“猛虎骇”,三曰“鸷鸟击”,四曰“龙媒蹀”,五曰“灵夔吼”,六曰“雕鹗争”,七曰“壮士奋怒”,八曰“熊罴哮吼”,九曰“石坠岸”,十曰“波汤壑”。
  《事物纪原》卷二《乐舞声歌部第十一》
  〔乐〕……《世本》曰:伏羲造琴瑟,是始为乐。至黄帝,命伶伦考八音,调和八风,为《云门》之乐,则其事于是乎备。
  〔律吕〕《吕氏春秋》曰:黄帝命伶伦自大夏之西,阮隃之阴,取竹于嶰谷,以生空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为十二筒,听凤鸣以为十二律,雄鸣六为律,雌鸣六为吕。……
  〔鼓吹〕《唐书乐志》曰:黄帝使岐伯作鼓吹,以扬德建武。……
  〔凯歌〕蔡邕《礼志》曰:黄帝使岐伯作军乐凯歌,今还军有乐,即其遗意也。
  〔舞〕孟诜《锦带前书》则云:舞乐之兴,始于黄帝。故周用六代之乐,越取黄帝,以谓始舞可尊也。
  《玉海》卷一一○《音乐》
  梁元帝《纂要》:古琴名有清角,黄帝之琴。
  《古今事物考》卷五《乐器》
  〔乐〕……《世本》曰:黄帝命伶伦考八音,调和八风,为《云门》之乐,则其事于是乎备。
  〔律吕〕《吕氏春秋》曰:黄帝命伶伦自大夏之西,阮隃之阴,取竹于嶰谷,以生空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,长三寸九分,而吹之,以为十二筒,听凤鸣以为十二律,雄鸣六为律,雌鸣六为吕。
  〔鼓吹〕《唐乐志》曰:黄帝使岐伯作鼓吹,以扬德建武。……
  〔凯歌〕蔡邕《礼志》曰:黄帝使岐伯作军乐凯歌,今还军有乐,即其遗意。
  〔鎛钟〕《宋朝会要》曰:黄帝命伶伦与荣猿铸十钟,以调月律,今鎛钟是也。
  〔鼓〕《黄帝内传》曰:帝与蚩尤战,玄女为帝制夔牛鼓。
  〔磬〕《通纂》曰:黄帝使伶伦造磬。
  〔笛〕《太平御览》曰:黄帝使伶伦伐竹于嶰谷,斩而作笛,吹之作凤鸣。
  《广博物志》卷十一《斧扆下》
  黄帝妃嫫母,训宫人而有淑德,奏六德之颂。(《类要》)
  【方志】
  (康熙)《新郑县志》 清康熙三十二年(1693)刻本
  卷三人物·古圣
  〔黄帝〕命伶伦造律吕,命爰口铸十二钟,命大容作咸池乐。
  

黄帝文化志/黄帝陵基金会编.-西安:陕西人民出版社,2008.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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